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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自考公共政治课将调整 影响不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闻晚报 更新时间:200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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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考办传来消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从2008年10月开始,原则上不再安排现行公共政治课课程的考试,而是组织考生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市教育考试院专家指出,这一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的“自考公共政治课系列”包含的几门课程合并成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新变化对考生影响不大。

  据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包括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
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2006年和2007年的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已经安排并公布,2008年1月、4月和7月再安排3次考试。从2008年10月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遵照全国考办2008年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组织考生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原则上不再安排现行公共政治课课程的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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