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招生网 >> 新闻中心 >> 高考 >> 高考移民 >> 正文
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通知:严查高考移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 更新时间:2005-10-18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今后,各地处理高考移民现象将有明确的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查高考移民现象,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惩治力度。

  通知明确,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在不同省份重复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后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落户人员,要与其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办理其户口回迁手续,同时要追究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省级高考招生委员会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报名条件和办法,但应从严掌握、审慎出台以“高考优惠”作条件吸引人才的政策。要进一步完善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考报名办法,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教育部、公安部要求,各地要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也要严肃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记者:李东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香港城大校长:我对高考移民不做价值判断

  • 下一篇新闻: 争鸣:"阻截"高考移民与保护高考公平
  • 没有相关新闻
    上海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上海招生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上海招生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