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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08年普通高考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开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教育考试院 更新时间:20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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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规定,稳妥做好2008年的联合招生工作,现就上海报考点报名须知公布如下:

一、考生必须于3月17日至4月17日登录联合招生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上海市报考点。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9日至17日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摄像:

1、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经考生本人修改并签字确认的预报名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注: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录取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

4、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其中,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①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②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5、现场确认时,报考点将对考生进行摄像(须另行付费),考生须亲自前往。

6、上海市报考点现场确认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址: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

7、上海市的考试地点设在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

二、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4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三、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义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根据规定,08年各报考点均不接受通讯报名,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办理报考资格的确认。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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